通知公告
为做好我院五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和组织实施工作,根据河北大学相关文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岗位职责
1.1五级岗位职责
1.1.1讲授本学科专业核心课程,承担指导硕士研究生或青年教师的教学和人才培养任务。
1.1.2跟踪国际科学与技术发展趋势,面向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主持省级或以骨干成员参与国家和省、部级教学、科研项目。
1.1.3在本领域开展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发表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著作。
1.1.4承担或参与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1.1.5指导学生参加课外科技活动(以学校认定为准)。
1.2六级岗位职责
1.2.1讲授本学科专业课程,必须完成本科生教学任务,能够承担研究生的教学任务。
1.2.2主持厅级或以骨干成员参与国家和省、部级教学、科研项目。
1.2.3在本领域开展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发表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著作。
1.2.4承担或参与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1.2.5指导学生参加课外科技活动(以学校认定为准)。
1.3七级岗位职责
1.3.1讲授本学科专业课程,能够完成本科生教学任务。
1.3.2主持厅级或参与省、部级教学、科研项目。
1.3.3在本领域开展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发表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著作。
1.3.4承担或参与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1.3.5指导学生参加课外科技活动(以学校认定为准)。
1.4八级岗位职责
1.4.1讲授本学科专业课程,完成本科生教学任务。
1.4.2参与省、部级 或厅级 教学、科研项目。
1.4.3在本领域开展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发表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
1.4.4承担或参与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1.4.5指导学生参加课外科技活动(以学校认定为准)。
1.5九级岗位职责
1.5.1讲授本学科专业课程,完成本科生教学任务。
1.5.2参与厅级、校级教学、科研项目。
1.5.3在本领域开展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1.5.4承担或参与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1.6十级岗位职责
1.6.1讲授本学科专业课程,完成本科生教学任务。
1.6.2参与厅级、校级教学、科研项目。
1.6.3在本领域开展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1.6.4承担或参与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1.7初级岗位职责
1.7.1讲授本学科课程,完成本科生教学任务。
1.7.2参与校级、院级教学、科研项目。
1.7.3参与院里的各项活动。
二、聘用条件
2.1五级岗聘用条件
须满足下面条件中2.1.1款,或者满足2.1.2并2.1.3、2.1.4、2.1.5、2.1.6之一。
2.1.1现为五级岗,聘任期考核合格;或现为六级岗且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10年及以上,完成本科生教学任务,年度考核均合格及以上。
2.1.2受聘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满5年及以上,硕士研究生导师,完成本科生、研究生教学任务。
2.1.3主持省、部级或参与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排名前三)1项(横向课题级别认定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1.4在本领域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4篇及以上核心期刊论文。
2.1.5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优秀成果奖励一等前五名、二等奖前三名、三等奖第一名。
2.1.6作为指导教师指导本科生、研究生创新、创业大赛的工作并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
2.2六级岗聘用条件
须满足下面条件2.2.1款并满足2.2.2、2.2.3、2.2.4、2.2.5之一。
2.2.1受聘七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一般满5年,完成本科教学任务,能够承担研究生教学任务。
2.2.2主持2项厅级或参与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排名前五)1项或者参与省部级教学、科研项目(前三名)2项。
2.2.3在本领域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3篇及以上核心期刊论文。
2.2.4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优秀成果奖励一等前七名、二等奖前五名、三等奖前三名。
2.1.5参与指导本科生、研究生创新、创业大赛的工作并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
2.3七级岗聘用条件
须满足下面条件2.3.1款并满足2.3.2、2.3.3、2.3.4、2.3.5之一。
2.3.1副高级职称、完成本科教学任务,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2.3.2主持1项厅级或参与省级教学、科研项目(排名前三)1项。
2.3.3在本领域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2篇及以上核心期刊论文。
2.3.4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优秀成果奖励一等前七名、二等奖前五名、三等奖前三名或市厅局级奖励一等奖第一名。
2.3.5参与指导本科生、研究生创新、创业大赛的工作并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
2.4八级岗聘用条件
须满足下面条件2.4.1款并满足2.4.2、2.4.3、2.4.4、2.4.5之一。
2.4.1受聘九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一般满5年,完成本科教学任务。年度考核均合格。
2.4.2参与厅级教学、科研项目(排名前三)1项。
2.4.3在本领域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2篇及以上省级期刊论文。
2.4.4获得市厅局级及以上教学、科研奖励。
2.4.5参与指导本科生、研究生创新、创业大赛的工作并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
2.5九级岗聘用条件
须满足下面条件2.5.1款并满足2.5.2、2.5.3、2.5.4、2.5.5之一。
2.5.1受聘十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一般满5年,完成本科教学任务。
2.5.2参与厅级教学、科研项目1项。
2.5.3在本领域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1篇及以上省级期刊论文。
2.4.4获得市厅局级及以上教学、科研奖励。
2.4.5参与指导本科生、研究生创新、创业大赛的工作并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
2.6十级岗聘用条件
中级职称、完成本科教学任务。
2.7十一级岗聘用条件
受聘十二级岗满5年,完成教学任务。
2.8十二级岗聘用条件
满足初级岗条件,完成教学任务。
三、岗位任务
3.1五级岗位任务
3.1.1讲授本学科专业核心课程,承担指导硕士研究生或青年教师的教学和人才培养任务。
3.1.2跟踪国际科学与技术发展趋势,面向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主持省、部级或参与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排名前三)1项。
3.1.3在本领域开展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在CSSCI及以上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3篇。
3.1.4承担或参与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3.1.5承担指导本科生、研究生创新、创业大赛的工作。
3.2六级岗位任务
3.2.1讲授本学科专业核心课程,完成研究生或本科生教学任务。
3.2.2主持1项厅级或参与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排名前三)1项。
3.2.3在本领域开展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发表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2篇。
3.2.4承担或参与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3.2.5承担指导本科生、研究生创新、创业大赛的工作。
3.3七级岗位任务
3.3.1讲授本学科专业课程,完成本科生教学任务。
3.3.2主持1项厅级或参与省级教学、科研项目(排名前三)1项。
3.3.3在本领域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1篇及以上核心期刊论文。
3.3.4承担或参与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3.4八级岗位任务
3.4.1讲授本学科专业课程,完成本科生教学任务。
3.4.2参与厅级教学、科研项目(排名前三)1项。
3.4..3在本领域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2篇及以上省级期刊论文。
3.5九级岗位任务
3.5.1讲授本学科专业课程,完成本科生教学任务。
3.5.2参与厅级教学、科研项目1项。
3.5.3在本领域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1篇及以上省级期刊论文
3.5.4参与厅级、校级教学、科研项目。
3.6十级岗位任务
3.6.1完成本科教学任务。
3.6.2参与校级教学、科研项目1项。
3.6.3在本领域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1篇及以上省级期刊论文。
3.7初级岗位任务
3.7.1讲授本学科课程,完成本科生教学任务。
3.7.2参与校级、院级教学、科研项目。
3.7.3参与院里的各项活动。
四、特殊情况
在聘用中,符合各岗位以上聘用等级条件者均要求年终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在同等条件下,满足以下条件者有优先资格。
1. 指导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
2. 参加校级及以上青年教师课堂大奖赛获奖。
3. 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含课件大赛)。
4. 聘期内教学质量考核连续三年内获得三次优秀。
五、工作小组联系方式
组长 王金营
成员 张改清 李惠茹 张万兴 郭世英 彭述林 张梅
联 系 人: 郭世英
联系电话: 5073184
办公地点:新校区B1-313
小组组长:
2015年5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