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岗位聘用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师资队伍、科学研究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轮学院三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考核评议办法。
一、基本原则
具备相应岗位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完成上一聘期岗位任务,并满足本次晋升基本申报条件的教师,可以申报岗位晋升。
二、量化打分办法
(一)立德树人成效
按照附件1:《思想政治表现及学科团队建设量化计分办法》和附件2:《教学工作部分量化计分办法》进行打分。教学工作业绩按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计算。
(二)学术创新及贡献
按照附件3:《科研与社会服务工作量化计分办法》进行打分。科研工作业绩按任现职以来计算。
(三)团队与学科建设
按照附件1:《思想政治表现及学科团队建设量化计分办法》进行打分。工作业绩按任现职以来计算。
(四)社会服务与贡献
按照附件3:《科研与社会服务工作量化计分办法》进行打分。工作业绩按任现职以来计算。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在学院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经济学院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