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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经济学院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细则(暂定)

添加时间:2020-11-08   浏览次数: 次    【 】   打印   关闭窗口

 根据《河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校政字〔2020〕34号)文件要求,按照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度安排,经济学院制定了2021年经济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细则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素质优先,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硕博连读是博士研究生选拔的重要组成部分,我院只在校内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且录取后必须在本校攻读博士研究生,不得报考外校博士研究生。

3.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应在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进行,原则上在一级学科内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

二、选拔对象

2018和2019级统招经济学相近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方式为统考或推免,不含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单独考试入学的学生。

三、报名条件(需同时满足)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至少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专家书面推荐。

3. 课程学习进展良好,基本完成硕士课程学习任务,成绩优秀。4. 对科学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严谨的科学研究态度、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创新和独立科学研究能力,并且具有合作精神(同等条件下,已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者优先考虑)。

5. 身体和心理健康。

6. 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7.原则上英语六级成绩在425分(含425分)以上者。

四、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指标分配的原则,经济学院原则上在一级学科内选拔硕博连读招生计划6人,合计6人。

五、选拨细则

报名和选拨程序依照学校《关于做好河北大学2021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具体细则如下

    (一)对拟接收博士生导师的要求

拟接收硕博连读的博士生导师,需要有在研的省级社科级以上项目。接收导师同意接收报名学生的情况下,进入下一步程序。

(二)对申请硕博连读学生的要求

1.考勤考核合格,学习成绩优异,读研期间无补考和重修记录,超过15人的班级学习成绩按20%以内择优,小于15人的班级学习成绩按前三名择优。

2.报名学生需要由1名本专业硕士生导师和拟接收博士生指导教师的推荐。如果此生指导教师和拟接收的博导为同一人的,可由相同专业的其他导师推荐。

3. 在校期间有学术论文发表的学生优先。

(三)评选办法

采取量化评分的方式,实行百分制原则,其中学习成绩占比30%、科研成果(包含论文著作、课题、学术成果获奖)占比70%。

1、学习成绩计分方法

学习成绩在本专业排名第一,计100分;排名第二,计95分;排名第3,计90分;依此类推,名次每下降1位,对应减5分。

2、科研成果(包含著作教材、学术论文、课题、学术获奖)计分方法

1)著作教材方面:参与一类出版社的作者计30分,参与二类出版社的作者计20分(成果以学院认证为准)。多项著作计分按论文计分标准一样递减。

2)学术论文方面

每人限5篇,学生为第一作者发表在一类刊物第一篇计100分,第一作者发表论文在二类刊物第一篇计80分,第一作者发表论文在三类刊物第一篇计60分。第一作者发表论文在四类刊物,第一篇计30分,第一作者发表论文在普刊的,只计一篇20分,不再累加。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视为第一作者。

学术论文多于2篇(包含2篇)第二篇分数*80%,一直递减至20%,不再累加

第二作者,第三作者计分分别为第一作者的60%和20%,第四作者及之后的作者不计分。必须出示刊发或校样,用稿通知不计。

    发表在办刊质量低劣的刊物不再计算,与专业不相关的刊物一律不算。

3)主持和参与课题方面

每人限5项,国家级计80分,省部级计50分,厅局级计30分,不分排名,以立项申请书和结项证书,项目成果若有导师姓名、作者姓名和项目课题编号的也可以计入项目。佐证材料需课题主持人签字,并通过院科研单位盖章确认。

横向课题≥8.24万按省级计。校级课题按厅级计。学生主持的课题只计主持人,且以结项为准(2020年度评审推荐立项的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在本次评奖中不作为认定依据)。

课题多于2项(包含2项)第二项分数*80%,一直递减至20%,不再累加。

4)学术获奖方面

省部级(含国家级学会)及以上学术获奖计60分,厅局级(含省级学会)计30分。校级计20分,鼓励奖、优秀奖不计分,均以获奖证书为准。同一成果获得不同级别奖项,以计分最高的一项计分;多项获奖第一项计100%,第二项*80%,一直递减至20%,不再累加。

(5)著作教材和学术论文、课题、学术获奖三方面的权重分别为40%、40%、20%。科研成果得分=著作教材和学术论文得分*0.4+课题得分*0.4+学术获奖得分*0.2。

3.考评总分=学习成绩得分*0.3+科研成果总得分*0.7,所有成果第一单位均为河北大学,其他单位不算。

二年级研究生科研成果按上述标准计算一律乘以1.5的系数。

4.考评总分计算公式=学习成绩得分*0.3+科研成果总得分*0.7。

(四)名单确定步骤

1.资格审查学科专家组依据学校和学院相关规定和细则,并根据评选办法中第(三)款,量化打分,确定复试名单。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确定复试方式,对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进行专业能力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知识与综合能力三个方面,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操作技能等进行全面考核。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申请者成绩达不到60分者视为不合格。

3.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和导师,考核小组将召开综合评价会议确定最终拟录取人选。

六、时间安排

1、2020年11月8日下午4点前完成个人申请。申请人申请的博士专业须提交学院要求的申请材料:

1)《河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一份(见附件1);

2)居民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一份(须加盖所在学院或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4)近三年内以下至少一项英语考试的成绩证明:TOEFL,GRE,雅思,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国家英语专业考试,WSK(PETS 5) ,还可提供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英语能力的材料作为补充;

5)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6)申请专业领域内两名专家(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推荐信(密封后提交);

7)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修计划(不少于4000字,招生学院可提出具体要求)。

8)《经济学院2021年硕博连读评分一览表》纸质版A3打印,电子版于11月7日下午3点前发至邮箱jingji5073185@126.com。

2、2020年11月9日,学院组成资格审查学科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报考资格、基本素质和科研潜质进行初选,综合初选结果和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提出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名单。复试名单在学院主页进行公示。

3、2020年11月11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确定复试方式,对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进行专业能力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知识与综合能力三个方面,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操作技能等进行全面考核。

七、其它

各硕士点要高度重视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推荐动员工作,考核时严格把关,切实把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出来,提高我校的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从而为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打下坚实的基础。

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与管理过程、其它要求请参考《河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校政字〔2020〕34号)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如遇特殊情况,经学院学位委员会进行裁决后提交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

本细则解释权归经济学院。

 

                                              经济学院

202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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