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2020年通过普通招考方式报考河北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的考生。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院长任组长,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每个环节公平、公正、公开。
(二)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学院书记任组长,监督本单位复试过程,接受考生举报及复议申请。
(三)学院成立导师考核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审核、打分工作(包括考生前期研究成果、拟攻读博士期间研究计划及专业考核等环节)。
三、复试办法(分为两部分,学术水平审核与复试面试)
(一)定向和往届考生学术水平审核(100分)
1.前期研究成果考核(满分: 80 分)
提交三篇经济管理类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原件(其中必须包含核心期刊论文1篇),主持省部级课题(必须有结项证书)可等同一篇核心期刊论文分值,但不作为报考必备条件。其中一般C刊60分(如果其中有学校认定的顶级和权威期刊直接以80分记),核心40分,一般刊物10分。获政府奖(科学研究、学术成果)三等奖以上者按60分记。专著第一作者的按C刊计,专著第二作者的按核心计。
硕士学位论文(硕士论文评阅书)此项最高占20分,按照论文质量给分。
16-20分:论文选题价值高,结构合理,论述充分,逻辑性强,研究方法得当,观点明确、写作规范(重点审核摘要,文献综述,参考文献量)。
11—15分:论文选题价值较高,结构较合理,论述较充分,逻辑性较强,研究方法较得当,写作较规范(重点审核摘要,文献综述,参考文献量)。
5-10分:论文选题一般,结构较合理,论证说服力不强,缺少必要的研究方法,存在写作规范性问题(重点审核摘要,文献综述,参考文献量少)。
本部分为主观评定,由导师组分别阅读论文、给出所得分数。
注:如果有学校认定的顶级和权威期刊直接以80分记,硕士学位论文将不再计分。
2.考生拟攻读博士期间研究计划及专业考核(满分:20 分)
考察考生基础知识、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学术研究的敏锐度,科研创新能力。提交拟从事的学科和研究方向的认识及对未来学习发展的展望报告(2000字左右)。
考核标准:(1)选题(研究背景、文献梳理、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5分
(2)研究设计与计划 (研究框架和结构)10分
(3)研究计划的创新点 5分
本部分为主观评定,由导师组分别阅读论文、给出所得分数。
(二)非定向应届考生的学术水平审核(满分:100 分)
1.前期研究成果考核(满分:80分)
提交本人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科研经历、科研成果及获奖原件(特殊情况可提供复印件);科研成果所发表的论文级别:一般C刊30分(其中学校认定的顶级权威期刊每篇80分,不再进行学术素养单独评价),核心20分,一般刊物5分(提交的3篇如果均为一般刊物,得分不能超过核心期刊的得分)。此项总分为30分
2. 硕士学位论文论文初稿(如论文未完成,提交开题报告,由考核小组确定具体得分)。要求提供知网查重报告。
45-50分:论文选题价值高,结构合理,论述充分,逻辑性强,研究方法得当,观点明确、写作规范(重点审核摘要,文献综述,参考文献量)。
35—45分:论文选题价值较高,结构较合理,论述较充分,逻辑性较强,研究方法较得当,写作较规范(重点审核摘要,文献综述,参考文献量)。
0-35分:论文选题一般,结构较合理,论证说服力不强,缺少必要的研究方法,存在写作规范性问题(重点审核摘要,文献综述,参考文献量少)。
本部分为主观评定,由导师组分别阅读论文、给出所得分数。此项总分为50分。
3.考生拟攻读博士期间研究计划及专业考核(满分:20 分)
考察考生基础知识、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学术研究的敏锐度,科研创新能力。提交拟从事的学科和研究方向的认识及对未来学习发展的展望报告(2000字左右)。
考核标准:(1)选题(研究背景、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5分
(2)研究设计与计划 (研究框架和结构)10分
(3)研究计划的创新点 5分
本部分为主观评定,由导师组分别阅读论文、给出所得分数。
(三)复试面试(包含定向与非定向考生)(100分)
1.面试内容为专业外语、外语口语表达和理解。该项考核成绩的20%。
2.专业知识考察和提问环节占考核成绩的80%。
3.考核方式
(1)参加面试的考生首先用外语进行自我简介,简介的内容是姓名、籍贯、所学专业、报考的方向和导师等。占5分。
(2)随机抽取所报考专业外语题目一页,在规定时间内向评委口头阐述对抽得题目的理解和翻译。评委可根据给出的参考答案对学生的理解和翻译进行打分。占15分。
(3)由面试的两名老师提问至少两个问题,其中必须包含报考导师提问的一个问题。导师打分占考核的60%,其他导师提问成绩占考核的40%。合计占80分。
四、录取办法
1、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按复试成绩(学术水平审核成绩+面试成绩)进行排序,前两名定为录取备选考生。
2、在备选考生中按报考导师非定向生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即备选考生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不同,录取非定向考生;备选考生报考类别相同,录取复试成绩高的考生;报考导师名下没有备选考生,指标由学校收回。
3、剩余的指标学校将根据学科发展需要进行再次分配,按非定向考生优先原则,根据复试成绩依次录取。
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对于没有达到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专业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时间:2020年7月23日-25日期间
七、复试形式:使用教育部指定的“学信网远程复试系统”平台进行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凭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复试。复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复试前,各学院组织考生进行模拟演练。复试过程中,考生如遇网络或设备故障,无法进行复试,学院可视情况决定延迟复试或再次进行复试。
八、本细则解释权在经济学院。
学院监督举报电话:03125073185;
电子邮箱:jingji5073185@126.com。
河北大学经济学院
2020年 7月 18日